A.公民享有姓名权,但姓名权的行使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B.姓名权属于相对权
C.设若法院判决孩子随母姓,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
D.吴先生主张的中国传统习惯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不得在审判中适用
第1题
1,王西与宋梅于1986年元月结婚,1995年6月,王西以双方长期分居,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调解,宋梅同意离婚,但二人在财产分割与债务清偿上发生争执,协议不成,主要问题是:(1)王西有祖传房屋四间,二人婚后共同使用,分居期间各住两间,宋梅要求分割产权,王西以全部房屋都是婚前个人所有为由坚决反对,并出示了所有权证;(2)宋梅婚前购有进口彩电一台,婚后共同使用,分居期间置于王西房间,因零件老化而报废,宋梅要求用双方共同财产抵偿,王西也予以反对;(3)在二人分居期间,王西为给其弟筹集出国留学经费向人借款10000元,为给在农村去世的姑妈办理丧事向人借款2000元,要求由共同财产偿还,宋梅表示自己不负偿还义务;(4)王西的一部著作已交付出版社但尚未出版,宋梅要求将预计稿酬列入共同财产,王西认为尚未取得经济利益,不属分割范围。对以上四个争执点,根据我国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如何判决?
第2题
A.王梅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王梅的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
C.王梅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D.王梅有伤害于冰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4题
A.B公司可以A公司侵权在先为由抗辩
B.B公司可以其企业名称系合法工商登记为由抗辩
C.如果梅东在A公司商标注册后5年内未向商标局申请宣告无效,5年后不能再申请
D.梅东无权以姓名权被侵犯为由主张A公司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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