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业务印章因损坏、遗失、变更机构名称、增加台席竺原因需要重新刻制的,应由营业机构填写“刻制申请单”,向上级(或同级)()提出刻制申请”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业务印章印章损坏、遗失、变更机构名称、增加台席等原因需要重新刻制的,应由营业机构填写“刻制申请单”,向上级(或同级)()提出刻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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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因损坏或遗失而重新刻制的会计业务印章应使用原印章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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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因遗失而需重新刻制的临柜业务印章可以使用原有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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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临柜业务印章上刻制的机构名称应与本级机构()批准的机构名称保持一致
A.金融机构许可证
B.营业执照
C.组织机构代码证
D.机构信用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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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临柜业务印章上刻制的机构名称应与本级机构()批准的机构名称保持一致。
A.金融机构许可证
B.营业执照
C.组织机构代码证
D.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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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选择现场领用方式的申请单位,应在上级印章刻制负责机构申请时明确领用人员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单人携带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或工作证至印章刻制负责机构办理领用手续,介绍信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工作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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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柜员在GUIP系统中发起印章刻制申请后,如审批退回,被退回人员通过GUIP或MUIP手机版渠道领取印章刻制申请退回待办任务,选择重新提交或结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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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各联社需新刻制和更换印章的要按照《印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权限进行有关印章的刻制,需上级主管部门刻制的要及时以()上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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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总行或人民银行规定模式的印章,应按规定模式刻制,不得随意变更名称、规格、字体、式样。机构名称较长时,可适当简称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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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支行申请刻制会计印章(个人名章除外),应填写《广州银行刻制会计结算业务印章申请表》,经()审批后,报总行会计结算部审批。
A.营业部经理
B.申请单位负责人
C.所属分行会计结算部负责人
D.所属分行会计结算条线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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