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依据NGQP18《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QF1011《产品检试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轧钢生产厂/科技质量部按检试验分工对成品的检试验状态作好相应的记录,生产厂对不合格品作实物标识;生产厂、物流中心…”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依据NGQP18《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科技质量部/铁前生产厂/炼钢生产厂按检试验分工对焦炭、球团、烧结矿、铁水、生铁块、钢坯的检试验状态作好相应的记录,并对不合格品作实物标识或记录标识。炼钢生产厂对钢坯按不同检试验状态分区域堆放,无检试验状态标识或标识不清的产品,生产厂不需对其隔离,只需由科技质量部/炼钢生产厂进行重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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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依据NGQP18《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轧钢生产厂对各自产品进行标识,可采用喷漆/印、打钢印、贴标签、挂牌、焊牌、记录等方式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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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依据NGQP18《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规定,事业部(生产厂)对顾客提供的钢坯的外形尺寸、表面质量、规格品种、炉号、数量等进行验收,成分委托科技质量部化验,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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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依据NGQP25《产品检试验及放行控制程序》,对采购到厂的轧钢用钢坯,直接入生产厂的物流中心会同生产厂进行验收,生产厂负责对入厂/入库取样送科技质量部化验成分,依据成分和验证结果使用单位进行综合判定并记录、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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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依据NGQP10《产品实现策划控制程序》,各生产厂编制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说明,炼铁生产厂动态制定/调整操作方针。科技质量部组织炼铁/板材/特钢事业部质量处、生产厂编制产品检试验规程。安全能环部负责制定产品实现所需能源介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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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依据NGQP18《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事业部技术部门每月、生产厂每周对生产现场的工艺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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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依据NGQP18《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物流中心对不同状态的采购产品分区域堆放,必要时挂牌或插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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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依据NGQP18《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炼钢生产厂负责对钢坯(含二次切割的钢坯)进行标识。可采用在实物标炉号、钢坯传输卡、喷漆、冲印、记录等方式进行标识,钢坯传输卡通过ERP系统进行传递。在生产过程中,按炉号管理规定确保实物标识与实物、记录相一致,使产品标识具有唯一性,需要时可进行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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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依据QF1011《产品检试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中厚板(卷)存在缺陷,经在线检验判废或性能、探伤等不合格判废的,由检验人员在版面上标“废”,需判协议的在版面上标“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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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依据NGQP25《产品检试验及放行控制程序》,事业部负责的检验由事业部分管质量的负责人对其检验人员和出具报告人员进行培训及授权,科技质量部负责的检试验和最终产品的放行由科技质量部负责人对其检试验人员和出具报告人员、产品放行给顾客的人员进行培训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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